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2021年度决算
  •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 编辑:人防网管1
  • 信息来源: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   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

      (五)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七)负责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八)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九)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十)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

      (十一)承办省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度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512.8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512.85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74.43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26.48万元,增加8%,主要原因:新增在职人员经费。

      (二)支出总计1194.7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194.76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

      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3.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16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主要包括省人

      防指挥中心的经营业务性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39.41万元,减少12%,

      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控制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18.09万元

      主要是负担的社会保险年底前暂未缴纳部分形成的结转。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资金增加89.13万元,增加32%,主要原因是控制开支,压缩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4.7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9.41万元,减少1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94.7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04万元,占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万元,占10%;卫生健康支出46.88万元,占5%;住房保障支出101.44万元,占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3.04万元,包括:

      行政运行923.04万元,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9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0.5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3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46.88万元,包括:

      行政单位医疗46.88万元,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和离休人员医疗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01.44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01.4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出国(境)经费;努力压缩公务接待次数和规模;公务用车改革后继续压减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用,全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提倡节能环保和绿色出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8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1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0.1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不接待来访人员所致。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料、通行、保险、维修保养等支出。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6.4万元,减少62%。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提倡节能环保和绿色出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4.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19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省人防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31万元,减少了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各种经费支出均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省人防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省人防办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