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5月09日 来源:鞍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党政领导干部依法保护军事设施的意识和能力,5月8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应邀走进市委党校,为县(处)级副职班和县市(区)干部培训班学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专题辅导培训。
本次培训以“筑牢国防安全基石”为主题,围绕军事设施保护“是什么、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四个维度展开系统讲解。
在“什么是军事设施保护”环节,培训从法律定义入手,深入阐释军事设施保护的内涵、法律演进逻辑及其在国家安全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帮助学员建立起对军事设施保护的全面认知框架。
在“为什么保护军事设施”环节,培训结合我国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深刻阐释了军事设施保护与国家战略文化、发展大局、和平崛起路径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案例,生动说明信息保障类设施在现代战争中的关键作用,强调军事设施保护不仅是国防工程,更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底线工程。
在“保护什么”环节,培训将八类军事设施归纳为指挥防护类、信息保障类、保障支援类,结合具体案例逐类剖析其保护重点和常见风险点。特别是针对电磁环境、净空区域等“无形”保护要求,提醒学员在项目规划、项目审批、项目建设、设施使用的全流程,不能只关注设施本体,更要重视周边区域的“隐性影响”。
在“怎么保护”环节,培训重点讲解了“统筹兼顾、主动避让、合理利用”的工作原则,系统介绍了军地协调机制、分级管控机制、全流程监管机制等运行机制,并逐一明确了地方政府、行业部门、公务员个人的法律责任。通过剖析典型失职案例,强调“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危机感和责任感。
培训结束后,参训学员纷纷表示,本次课程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特别是结合历史事件和现实案例的讲解方式,令人深受触动、印象深刻。大家表示,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国防意识,在规划审批、项目监管、执法检查等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主动对接军事机关,切实履行好军事设施保护的属地责任和行业责任。
(鞍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尹忠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