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
【字体: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省人防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30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7年,省人防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指示精神,着眼“四个着力”“三个推进”,围绕简政放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构建清、新营商关系,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新一轮振兴,遵循公正、公平 、便民的原则,依法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政务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意义。办党组、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增强公开实效,助力改革发展。

  (一)总体公开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系列指示要求,是我们开展工作的遵循依据和主要抓手。办领导、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在先学一步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深入学习,了解公开范围、公开的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的规定要求等。针对单位涉密事项比较多的特点,领导小组加强研究,做好公开与保密的甄别工作,做到应公开的及时主动公开。经常对标工作要点,根据工作任务变化,适时梳理调整。接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等工作的通知》后,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了学习,按照通知精神,梳理总结了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查找不足和差距,并对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作了初步打算,进一步理清思路,部署任务。省政府督查室、绩效办将2017年绩效考核情况反馈单位后,办领导约谈了负责政务公开的处长,责成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符合公开范围基本要求的信息,本着应当主动公开的原则,共公开137条信息,其中,在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网站“政务公开”和“政策法规”两个栏目中,公开了21条信息,具体是:“政务公开”栏: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1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条、依申请公开相关规定1条。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政策与解读5条、财政预决算2条、放管服改革1条、政务服务事项4条、“双随机一公开”4条。“政策法规”栏:人防办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1条。“通知公告”栏:公开18条信息。根据省工商局相关要求,在省工商局涉企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人防工程监理企业信息98条。 

  (三)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围绕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工作。

  1.简政放权工作情况。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和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和省政策调整,开展了一系列行政审批事项的“放管服”工作。一是根据国务院审改办和国家人防办下发的《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和《国家人防办等11部门关于取消27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证明材料的通知》要求,下发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审改办、国家人防办等9部门关于取消25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明确了人防工程质量检测和施工图审查相关工作的落实要求和事中事后管理措施,确保各地切实按照国家要求做好衔接工作。同时结合我省人防系统实际,按照国务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要求,对人防现行政策法规进行了全面审查和细致梳理,编制了《人防系统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设定了1项禁止准入类项目和4项限制准入类项目。二是与省工商局密切沟通,确定了2017年《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相关内容,保留了2项行政许可事项。编制了《人防系统政府部门涉企信息汇集资源目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和备案管理工作的标准名称、法律依据、实施机关进行了重新梳理。三是先后向沈阳、大连、营口自贸试验区片区管委会以委托形式下放了5项行政审批职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乙级以下资质审批、人民防空工程监理乙级以下资质审批、人防工程设计企业、监理企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和人防工程防护、防化(通风)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市场准入管理、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人防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年检),向省沈抚新区管委会以委托形式下放了1项行政审批职权(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 

  2. 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情况。接到《关于协调做好省政务服务中心“5.15”政务公开日暨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筹备工作的函》后,办党组召开了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并责成行政审批处等处(室)负责此项工作。我办制定了活动方案,拨出专门经费5000元,组织拍摄活动宣传影片,印制政务公开宣传单、宣传手册各2000册,绘制了海报。公开日当天,我办主管副主任孙正林同志带领行政审批处人员参加了宣传开幕式和宣传活动。行政窗口负责人韩春波参加了省政务办组织的《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工作会议,系统学习了政务公开和简政便民的相关精神和要求。 

  3.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根据《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实施方案》和《辽宁省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办于20173月至11月,开展了省人防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省人防办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人防办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和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内部管理工作制度。为服务社会,增加市场活力,继续将“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和“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事项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由审批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格的机构开展审查和检测,降低了审批的前置门槛,精简了审批环节,减少了审批时限,方便了企业申报,减少了中介服务经费。大力开展审批环节精简工作和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审批制度,拟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容缺受理的条件和容缺条款的相关内容,并指定窗口负责人为容缺材料的追补和台账管理人员。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政务服务目录和办事指南的通知》要求,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6月至12月,对省、市、县三级列入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公共服务5类)进行了梳理,梳理出6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确认、5项公共服务。按照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和省编委办的工作计划,在全面征求各市人防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按时完成了《辽宁省人防系统政务服务目录》的编制工作。同时,根据通过审查的目录,拟定了《辽宁省人防系统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对每个事项的9个共性要素和27个个性要素进行了核定,统一了事项名称,确定了政策依据,明确了审批层级和审批申报条件,核定了审批要件,绘制了流程图,解决了各地办事事项名称不统一、申报的审批要件要求不统一和审批事项政策依据不统一的问题。 

  (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

  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人防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按照人防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核定的内容,在省政府网站上发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重点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人民防空的政策法规的落实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二是重点对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中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开展随机抽查;三是重点对人防行政执法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及核定的审批权限和部门责任清单合理确定了6项检查对象。建立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防部门分级建立人员名录库,将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书的人员纳入名录库,省本级有25名人员已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在人防网站公开。制定涉企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计划,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时间、检查方式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9项涉企执法检查内容。行政审批处5项,涵盖人防工程设计、防护设备生产安装等;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4项,涵盖未报监单位、报监未完成质量监督单位等。

  (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767日,我办收到省政府办公厅提案处转来的《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提案建议是朝阳市代表团代表提出的《关于打破部门壁垒 保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的建议》,其中一条:请省政府协调有关部门授权尽快取得审批专网赋码及密钥。该条建议主办单位是省编委办,我办是协办单位。

  我办针对提案建议涉及人防的内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职能均在市(县、区)级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省人防系统没有行政审批网络平台。我办将此协办意见报送了省编委办。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受理1件,信函方式受理。主要内容是丹东市元宝区新安步行街地下商场业主,要求辽宁省人防办、辽宁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辽宁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丹东市新安步行街地下商场的审批、立项、设计、审理、监理等相关事项、问题涉及的行政执法文书及文件依法公开公示,予以答复回复。辽宁省人防办针对相关事项问题逐一作出了答复,并将结果邮寄给业主。因涉及秘密事项,答复结果未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2017年,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出了一些工作。但距离国家、省和业务领导部门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政策规定的理解把握和运用上还不够精准。学习了解了政策规定中应当公开范围内容、原则、程序等,但学的不深、议的不透,具体到实际工作,对有些政策运用拿捏不准。

  二是在强化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上持续用力不够。注重领导、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但对其他人员还停留在一般性的学习上,对广大干部职工持续学和经常性教育提醒跟进不及时。

  三是在总结工作制度上不够积极主动。工作满足于四平八稳向前平推,完成一般性工作任务,及时总结提炼、用制度的形式确定工作成果做得还不到位。

  三、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初步打算 

  2018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之年,是深化改革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是继续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之年,也是大力推进辽宁人防事业创新发展之年。责任重大,意义重大,建设成果必将产生深远影响。我们将着眼服务民生、服务振兴,在建设发展中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为辽宁振兴发展贡献力量。

  一是在持续抓好法规政策学习运用上下功夫。坚持反复学、经常学,示范引领学、联系实际学,掌握内容,吃透精髓要义,把握实质,提高运用法规政策开展工作能力。

  二是在努力强化人员信息公开意识上下功夫。加强经常性教育引导,进一步讲清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意义,强化行为自觉;加强人员培训,在提高实际操作能力中,巩固增进信息公开意识;采取以点带面、以上率下的形式,不断扩大人员参与面,帮助增进信息公开意识。

  三是在总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上下功夫。一个时期、一个工作阶段,梳理总结制度运用情况,及时把在实际工作中好做法好经验提炼形成制度,加以固化,推动工作。

  四是在梳理对针工作要点上下功夫。在总结2017年人防办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2018年工作任务形势,对照国务院、省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梳理形成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是在加强沟通协调上下功夫。及时将政务公开文件、会议精神和有关规定要求传达到办机关各职能处(室),组织学习领会和贯彻实施;及时掌握、收集总结各职能处(室)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主动与公开办沟通联系,了解工作信息,加强政策咨询,主动汇报工作质量进度,争取大力指导和帮助。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83月15      

【附件下载】
版权所有: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  邮编: 110032   网站标识码:2100000007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90222727号    公安备案号:21010502000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