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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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程序

发布时间:2020年08月04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一、受理机构 

  省人防办秘书处负责公开省人防办制作的政府信息。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传真):024-86936885; 

  电子邮箱:dzzw00.lnrf ln.gov.cn ;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 

  邮政编码:110032。 

  二、申请的提出 

  向辽宁省人防办申请政府信息,应填写《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 

  1、每张申请表申请一条政府信息,尽量详细、明确地描述所需政府信息的特征,尽可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 

  2、公民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申请的附件;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本栏目,下载、填写电子版申请表,连同附件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 

  4、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纸质申请表,连同附件邮寄到辽宁省人防办公室,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申请的处理

  1、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未主动公开,经审查可以公开的,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省人防办公室负责的,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信息不存在;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做出更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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