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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防办召开全省人防系统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再落实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02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持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部署要求和全省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及《辽宁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方案》要求,5月31日,省人防办组织召开了全省人防系统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再落实推进会议,党组书记、主任郝明同志讲话,党组成员、副主任孙毅强同志就《辽宁省人防系统关于深入推进省纪委监委营商环境监督行动工作方案》作详细讲解,党组成员、副主任蔡益民同志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领导出席会议。全省各市及所属县(市、区)人防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同志,沈抚创新示范区、沈铁人防部门主要领导及省人防办机关全体人员、指挥中心科级以上干部共371人参加,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 

  会议指出,各级人防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张国清书记、李乐成省长批示精神和省纪委刘奇凡书记的讲话精神,每名干部职工要强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当好政治生态的建设者和“护林员”,全力参与这场攻坚战、总体战,用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效,打造让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满意的营商环境。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责任,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牵头部门责任,逐项对照省纪委监委方案和省人防系统工作方案,认真查摆问题和风险点,建立问题整改清单、责任清单、措施落实清单,一项一项抓好整改落实。要围绕省营商环境建设目标任务,认真查找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特别是查找那些问题表现在基层,根子在上级机关的问题。

  会议明确,要发扬斗争精神,主动担当作为。各级人防部门要积极主动落实纪委监委工作要求,加强与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请示汇报,争取工作指导。要围绕信用、执法、审批、监管、经营、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开展工作调研和自查自纠,研究制定对策措施。要建立工作定期上报机制,遇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要认真组织开展破坏营商环境“挖根”座谈会、优化营商环境对策研讨会,广泛征求优化营商环境意见建议,聚焦职责使命任务,全力破题攻关。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巩固发展人防系统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把开展监督行动与人防系统落实《省人防办关于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深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结合起来,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省纪委领导讲话精神、省纪委监委方案全面落实到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和人防高质量发展之中,全面贯彻到优化人防营商环境建设之中。要加强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积极营造工作氛围。大力宣传服务良好的窗口单位,让大家真切感受到人防系统的“营商之变”。要查摆通报反面典型,深化以案促改,强化廉政警示教育。通过开展监督行动,不断优化人防领域营商环境,为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做出新贡献。

   (省人防办:苏春良/文 赵茂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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