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6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人民防空依法行政执法监督,是建设法治型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防空建设的根本保证。2018年人防机构改革以来,省人防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有关要求,坚持在统筹规划、建立制度、行政督导、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扎扎实实开展人民防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人民防空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注重在法治人防统筹规划上下功夫
省人防办党组高度重视人防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监督工作,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指示精神,法治人防统筹规划,行政监督依法依规。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能责任。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后,依据“三定”方案要求,明确了法治工作部门和工作职责,配备了相应专职人员,并将执法监督工作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目标。省人防办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任、党组书记王德波担任,副组长由副主任孙正林和蔡益民同志担任,各职能处室负责依法行政,依规执法各项具体事务落实。强化了组织领导,着力领导规划。办党组定期组织学习传达,定期听取法治人防建设开展情况,坚持将这项工作列入办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省人防办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对依法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讲评,确保了执法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是党组定期组织学习法治建设有关文件,及时研究解决人防系统法治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每年年底召开会议,就第二年度的省人防涉企执法检查进行统筹规划。每年的年初召开会议,对全省年度的行政执法督导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并结合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就执法检查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执法文书、检查内容和程序等事项提出具体要求。这使每年的省人防涉企执法检查和全省的行政执法督导工作都做到科学合理,实施有序。
二、注重在建立和健全制度上下功夫
制度建设是坚持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的保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做好人防依法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环节。省人防办注重在建立健全制度上下功夫,在强化执法监督上做文章,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规范省人防办内部行政执法工作程序。2019年,为达到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我办结合实际制定了省人防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行本,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办法以及省人防办音像记录事项、随机抽查事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监管事项目录、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人员等6项清单。还制定省人防办行政执法文书试行样本、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流程图。这些制度办法流程图等,进一步规范了执法工作程序。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制度。按照公示办法要求,在辽宁人防网站上将每年的年度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执法人员资格、执法依据和程序等进行事前公示。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对行政许可、行政奖励事项等进行事前公示。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通过辽宁人防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检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做好事后公示。执法检查中,对企业的执法检查结果按照要求于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事后公示。按照省司法厅等部门关于配备执法设备的要求,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装备,有效提升执法效能。2019年,省人防办就严格按照省“三项制度”和司法厅《2019年省(中)直部门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通知要求,对涉企的人防工程设计企业进行检查。在执行检查计划时,我们严格按照司法厅要求进行,没有擅自改变、调整或者不执行已批准的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且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本着服务企业发展、宣传政策法规、保障行业有序、监督有理有力的原则,规范阳光执法,得到受检企业好评。
三、注重在依法依规执法监督上下功夫
行政执法监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是执法监督行之有效的方法。2018年底政府机构改革,省人防办法规处编制被取消,其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由工程建设监督处两个人具体负责。面对机构改革后人员少,但执法监督工作量没变的情况下,省人防办继续扎扎实实地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督导工作。一是开展全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缴问题整改工作。201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省纪委监委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人防系统易地建设费收缴问题整改专项指导工作,省办下发《关于开展全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缴问题整改指导工作的通知》,对各市做好2017年、2018年度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缴问题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对各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中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进行督导。先后深入沈阳、大连、鞍山等9个市,督导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政策法规和省办领导要求,对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缴问题进行整改。特别是加大对缓缴项目依法追缴力度,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维护了人防法律的严肃性。二是对部分县区人防部门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指导。2019年9月至11月,先后对营口市(大石桥市、盖州市)、阜新市(阜蒙县、彰武县)、本溪市及本溪县等县市人防部门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查看人防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和人防工程依法建设与管理情况。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202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军区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26号)等政策规定,推进人防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规范全省人防行政执法行为。省人防办围绕贯彻落实辽委发[2019]26号文件情况、开展人防执法监督情况、执行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内容落实情况和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开展行政执法指导工作。截止目前,已对葫芦岛、朝阳等10个市人防行政执法进行指导监督。通过执法督导,及时解决和纠正发现的问题,有力地维护人防法律法规的权威,推动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的协调发展,推进了全省人防系统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四、注重在法律法规培训上下功夫
强化法律法规培训学习,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做好人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省人防办把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法水平,以更好适应人防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作为推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每年都开展普法活动,组织全员学法。一是开展省人防办机关人员培训学习。2019年4月,召开办机关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办领导、机关各处负责法治工作的人员参加会议。集中学习《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通报2017-2018年全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收缴中存在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5月份在办机关开展宪法及人防政策法规专题学习活动,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人防相关政策文件,办机关聘请的律师就相关问题进行解答。通过培训学习,不仅提高了人防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的能力,而且在领导干部中形成了依法办事,依法指导工作的良好风气。通过培训讲座,进一步强化机关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意识,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更好适应新时期人防建设和改革发展需要。二是举办人防系统行政法规专题培训讲座。2019年6月,特聘请省委党校杨大越和省律师协会李敬先两位法律专家前来授课。两位教授分别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相关内容进行系统解读,并就当前依法行政工作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深入讲解。2020年6月,省人防办通过视频会议系统举办全省人防系统行政执法培训会议专题讲座,邀请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司法厅乔锟明同志为全省人防系统进行专题辅导,全面系统地梳理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标准程序和监督要点,为提高人防系统法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注重在密切协作上下功夫
为全力做好行人防政执法工作,加强与司法部门和聘用律师的密切协作也十分重要。在日常的行政执法工作中,省人防办一是保持着同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的密切协作关系,常常沟通交流并及时报送有关材料。2019年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阳光执法,全省开展落实“三项制度”,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活动。省人防办当时面临着对涉企进行执法检查,由于机构改革以来,这是省人防办首次对涉企进行执法检查,进行检查的人员也是首次执法,没有任何经验。为完成好此项工作,我们及时与司法厅沟通,解决了当时一些执法制度如何合理制定、如何正确运用“三项制度”以及执法人员执法证件过期等问题。最终在司法厅的指导下,按照“三项制度”的要求完成了涉企执法检查,并且及时报送检查情况。后又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要求,对2019年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进行及时报送。二是保持着与聘用律师顾问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其法律服务保障作用。为进一步加快人防法治化建设,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保障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省人防办于2017年,聘请辽宁汕众律师事务所做为常年法律顾问。2019年合同到期后,又及时聘请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做为法律顾问,为我办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法律保障。2019年,在制定省人防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相关行政执法文书时,我们多次请教律师,征求其建议和意见。2020年5月,在处理阜新市人防办关于某人防工程建设执法遇到的特殊问题时,我们同律师进行多次深入探讨,并及时给予答复,共同有效地解决基层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另外在沈北1901工程项目及机关事业单位的所涉及到的相关合同审查中也保持着与律师的密切联系,征求其合理化的意见,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工程建设监督处:李凤源、刘成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