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9日 来源:江苏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需求牵引供给这条规律,不仅适用于经济领域,而且适用于国防动员建设。军队提需求,国动委搞协调,政府抓落实,是国防动员的基本原则。换言之,国防动员是“以军事需求为牵引”的。据此,一些人员简单地将军事需求与国防动员需求画等号。诚然,二者有着较高的重合度,但同时有着明显的区别和边界。如果将二者混为一谈,则容易导致国防动员工作跑偏走调,影响高质量发展成效。失之毫厘,谬以千里。要想牵住需求这个国防动员建设的“牛鼻子”,首先要准确把握国防动员需求。
想弄清楚国防动员需求,先要弄清楚国防动员。国防法设立“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专章(第八章),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遭受威胁时,国家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进行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依照宪法规定宣布战争状态,采取各种措施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领导全体公民保卫祖国、抵抗侵略。”由此可以看出,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紧密相连,可以说是因战而生、为战而存。
权威资料给出的定义,印证了以上观点。比如,2015年版《中国军事大百科全书·国防建设卷》认为,国防动员是“国家根据国防的需要,使社会诸领域全部或部分由平时状态转入战争状态或紧急状态所进行的活动。”综合法律规定和权威资料,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国防动员需求着眼的是战争需求,涉及支撑打赢战争所需的各类经济社会资源。
机械化战争时代,战争双方的对抗主要集中在军事领域,前线与后方界限较为清晰。因此,当时国防动员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前线部队作战,国防动员需求基本等同于战争需求、军事需求。随着战争形态的加速演变,近年来这一情况发生了改变。众所周知,现代战争是综合国力的较量,战略威慑、经济制裁、外交施压、舆论斗争、文化渗透、内部瓦解等多种手段往往齐头并进,战争制胜机理正在发生前所未有的嬗变,战争需求也随之变化。
作为应对战争的重要战略支撑,国防动员不仅仅要满足军事需求,保障军事行动顺利推进、圆满完成,而且要保障涉及战时国家安全的所有领域正常运行,其任务也由单纯支援前线,向“支前+防范和对抗非军事手段打击+维护后方经济社会稳定”转变。
当然,无论战争形态如何变化,国防动员需求仍然源自军事需求,国防动员保障的重点仍然是军事行动。但是经济、外交、舆论、文化、科技等领域的战时需求,已成为或正在成为国防动员需求的现象也不容忽视。近年来世界范围内的几场局部冲突,已充分证明这一点。
宜未雨绸缪,勿临渴掘井。应强化底线思维和忧患意识,针对未来战争中可能遇到的经济制裁、科技脱钩、网络攻击、心理威慑、生物武器攻击等多种威胁,加快战时非军事需求研究论证,明确在哪些情况下,哪些领域的需求属于国防动员需求,从而加快这些领域的国防动员能力建设,推动国防动员转型升级。
比如,应着眼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平时在做好武器装备、后勤物资、兵员等传统领域国防动员准备的基础上,加强网络、舆论、法律、科技、金融等领域的国防动员能力储备,包括研究可能的战时场景和应对举措,制定国防动员实施预案,组建专业保障队伍,开展训练演练等。如此,国防动员实施时,才能做到既保障前线部队,又保证后方安全稳定和社会正常运转;既能在军事斗争中打胜仗,又能在经济、科技、舆论等斗争中抢得先机、占得主动、赢得胜利。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国防动员需求范围不断拓展,但军事需求向国防动员需求的转化是有限的。
“备战打仗有需求,军队能力有欠缺,国防动员作补充”,是开展国防动员工作的基本逻辑,也是军事需求向国防动员需求转化的理论依据。也就是说,军队备战打仗的需求,如果军队能够自行满足,则无需动员地方资源,也就不存在国防动员需求;只有军队不能够自行满足,才需要动员地方资源,才可能转化为国防动员需求。换言之,国防动员需求是军队自我保障能力不足的部分,是军事需求减去军队自我满足需求的差值。
理清了国防动员需求与军事需求的转化测算方法,则应按照“精确保障、精确动员”的思路,加强各类需求的研究论证,明确哪些军事需求应当由军队自我保障,哪些军事需求应当转化为国防动员需求,做到科学提报、合理转化、快速确认、高效落实,为未来国防动员准备、实施提供有效牵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