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4日 来源:
人民防空(国外称民防)简称人防,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全民性的长期的战备工作。它是为了防备敌人突然袭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有效地保存战争潜力,为夺取未来反侵略战争胜利而采取的重要战略措施。
我国的国土防空体系由要地防空、军队防空(又称野战防空)和人民防空组成。其中要地防空是保卫重要地区安全的防空,如重要城市、交通枢纽和重要军事基地的防空;军队防空是保障地面部队作战行动安全的防空;而人民防空则是动员和组织城市居民采取的防空措施。
人民防空是以阻碍敌人空袭兵器发挥效能或消除空袭后果为手段的防空。它与要地防空、军队防空等积极防空不同,主要防护手段是“走”、“藏”、“消”。“走”就是疏散,在临战前组织城市人口疏散和工厂搬迁,将战时不宜留城的居民及对动摇战争具有重要作用的厂矿企业疏散搬迁到安全地区,以避免和减少遭敌空袭时不必要的损失;“藏”就是隐蔽,在敌人对我实施空袭时,及时发放和传递空袭警报,组织留城坚持战斗、生产和工作的人员转入地下,并将各种重要的战备和生产、生活物资转入地下,利用人防工程进行隐蔽,减少人员物资的损失。“消”就是消除空袭后果,组织人防专业队伍和人民群众,迅速消除敌人空袭造成的后果,包括灭火、消除核化沾染、抢救受伤人员、清理废墟、开辟通路、运送各种生活物资、修复被毁的人防工程、通信枢纽及城市供电、供水、供热等系统,保证城市生产、生活的稳定,更好地支持反侵略战争。
人民防空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长期性。我国人防建设不论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用现代化战争的要求来衡量,都还有较大的差距。要达到有效地防备敌人突然袭击,保存有生力量和战争潜力的目的,必须进行长期的建设。二是全民性。我国人防保护的主要对象有广大人民群众,同时,人防也需要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三是兼容性。人防既是国防建设的组成部分,具有加强战备的一般职能,又是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组成部分,具有促进经济建设和城市发展的特殊职能。人防建设平战结合,能够发挥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建国以来,党和国家非常重视人民防空工作。1951年5月,中央成立了人民防空筹备委员会,并在内地和沿海在中城市开展人防工作。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多次就加强人防建设作过重要指示,国家在财政不宽裕的情况下每年都投入相当数量的经费用于人防建设。经过全国军民40多年的共同努力,我国人防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