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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防办公开选取招投标代理公司的公告——招标公告之四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4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为做好我办已竣工工程决算工作,保障工程项目顺利投入使用、经业务部门处申请,办领导同意,现公开招聘招投标代理公司,委托其进行招标工程决算公司。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统称为投标人)前来参加报名。

  第一条 采购项目编号

  SRFBJZCG2022-111101。

  第二条 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组织。

  第三条 采购方式

  投标人邮寄或专人送达报价单,省人防办对比报价,按任务要求提供同等服务情况下,最低价者中标。相同报价时,以提供优等服务的投标人中标。

  第四条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数量:1个。

  项目金额:50万以内。

  第五条 任务要求

  1.工作内容:受委托开展省人防办已竣工项目决算的招投标全过程代理。

  2.代理费用:参照《招投标代理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有关规定报价。

  第六条 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投标代理单位。

  2.投标人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4.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第七条 需要提供的资料

  具体附件内容及要求如下:

  1.报名表(A4纸型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A4纸型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型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A4纸型加盖公章)。

  5.招投标代理报价表(A4纸型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手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打印照片,不限黑白、彩色。为保证清晰度,可分别持证拍摄并打印(A4纸型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均为一份,除第6条、第7条和第8条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其余资料均在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rfb.ln.gov.cn/)上下载附件,自制样表无效。

  投标人将以上所要求的资料装入大信封密封好,密封条处加盖印章,采用邮政快递方式或专人投送到以下指定地址。

  地址: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省政府3号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86936530  18640195910。

  第八条 时间截点

  收回资料时间:11月17日17:00分整。

  第九条 招标程序

  1.省人防办官方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2.投标人根据第八条的要求,自行下载资料并填写。

  3.投标人在“收回资料时间”截止前将“第七条”所要求的资料邮寄至指定地址。

  4.由省办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依法依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第十条 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项目投标,一旦发现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视为退出投标。

  3.本次项目以“确定投标人时间”为结束时间,会电话通知中标人,其他投标人不再通知和解释。

  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均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5.如果在确定投标人的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将被视为恶意竞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86936530  1864019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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