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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人防办公开采购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示范建设的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之五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01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统称为投标单位)前来参加报名。

  第一条 采购项目编号

  SRFBJZCG2022-120101。

  第二条 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组织。

  第三条 采购方式

  投标单位采用邮寄或专人送达报价单,省人防办对比报价,按任务要求提供同等服务情况下,最低价者中标。相同报价时,以提供优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中标。

  第四条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数量:1个。

  项目金额:5.1万以内。

  第五条 任务要求

  1.项目名称:企业风险分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方案采购项目

  2.工作内容:

  ①编制风险评估管理制度;

  ②编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③赴现场辨识危险有害因素;

  ④运用安评方法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并开展隐患排查;

  ⑤形成风险分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报告;

  ⑥赴企业进行开展双控体系工作培训指导。

  3.采购数量:编制2家不同类型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方案(试点地点分别在大连市和葫芦岛市)。

  4.最高限价:5.1万元。

  第六条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项目不接受与本单位已签订合同,且未按已存续合同规定完成投标内容的单位再次投标。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编制此类项目经验,并能提供三份以上已经完成项目的编制合同。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报价。

  8.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次采购内容。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需要提供的资料

  具体附件内容及要求如下:

  1.报名表(A4纸型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A4纸型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型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A4纸型加盖公章)。

  5.企业双重预防机制示范建设报价表(A4纸型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手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打印照片,不限黑白、彩色。为保证清晰度,可分别持证拍摄并打印(A4纸型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9.提供三份以上已经完成项目的编制合同。

  以上资料均为一份,除第6、7、8、9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其余资料均在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rfb.ln.gov.cn/)上下载附件,自制样表无效。

  投标单位将以上所要求的资料装入大信封密封好,密封条处加盖印章,采用邮政快递方式或专人投送到以下指定地址。

  地址: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省政府3号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86936530  18640195910。

  第八条 时间截点

  收回资料时间:12月5日上午10:00前。

  第九条 招标程序

  1.省人防办官方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2.投标单位根据第七条的要求,自行下载资料并填写。

  3.投标单位在“收回资料时间”截止前将“第七条”所要求的资料邮寄至指定地址。

  4.由省办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依法依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第十条 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项目投标,一旦发现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视为退出投标。

  3.本次项目以“确定投标单位时间”为结束时间,会电话通知中标人,其他投标人不再通知和解释。

  4.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均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5.如果在确定投标单位的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将被视为恶意竞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6.若发现投标单位有围标、串标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直接取消其竞标或中标资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86936530  1864019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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