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7日 来源: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辽宁省各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企业:
现将国家人防办《关于在改革过渡期间做好人民防空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管理事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根据国家人防办的通知要求,各企业如有需求,请向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省国动办将出具相关证明,以确保企业生产和安装工作正常运转。
联 系 人:涂广路
联系电话:024-86936820
附件:国家人防办《关于在改革过渡期间做好人民防空防护设备定点生产企业资格认定证书管理事宜》的通知(见“附件下载”)
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