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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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2016年)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  来源: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批复总表

二、2016年部门预算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四、2016年部门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五、2016年省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七)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八)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九)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承办省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一)承办省政府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

2、辽宁省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辽宁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4、辽宁省中街人防工程管理处

5、辽宁省人防工程造价审核中心

6、辽宁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批复总表

二、2016年部门预算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三、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四、2016年部门预算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五、2016年省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等。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收支总预算1689.4万元。

二、关于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4万元。2016年预算数比2015年预算数减少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30.1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1万元。 减少原因:2016年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相应减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下载】 024省人防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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