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开发利用人民防空资源。
(五)指导监督人防工程规划,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七)组织人民防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八)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九)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十)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领导干部。
(十一)承办省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二)承办省政府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
2.辽宁省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辽宁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4.辽宁省中街人防工程管理处
5.辽宁省人防工程造价审核中心
6.辽宁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6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145.20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084.1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84.12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1.40万元,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59.68万元,主要是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追加新增人员公用经费等。
(二)支出总计2110.10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110.10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29.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9.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0.4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7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35.10万元
主要是年终奖励工资、年末追加新增人员公用经费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2298.58万元,2016年收入总计2145.20万元,较2015年减少153.38万元,减少了6.7%,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和结余经费有所减少。2015年支出总计2238.91万元,2016年支出总计2110.10万元,较2015年减少128.81万元,减少了5.7%,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2015年基本支出1925.91万元,2016年基本支出2110.10万元,较2015年增加184.19万元,主要是由于行政运行、事业运行、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提高,提高在职人员薪酬工资和离退人员薪酬工资,事业单位医疗提高等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8.70万元,较2015年度的2227.12万元减少了118.42万元,减少了5.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2108.70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8.7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9.8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3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15.0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5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9.8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774.60万元,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事业运行635.20万元,主要是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等支出。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32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12.61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163.01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人员工资等支出。
(3)伤残抚恤金支出1.70万元。
4.医疗卫生支出115.0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55.12万元,主要是行政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和离休人员医疗费等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59.95万元,主要是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6. 农林水支出0万元。
7. 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
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
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06.50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06.50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0.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9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21.12万元,下降52%,主要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改革等原因致使车辆运行费用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78万元,较2015年度1.98万元减少了1.2万元,减少60.6%,主要原因是接待的来访人员有所减少。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等,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累计51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49万元,较2015年度的37.61万元减少了18.12万元,减少了48.2%,其中:本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9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人防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97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9.99万元,增长了5.61%,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方面的支出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人防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4.11万元,较2015年度的151.43万元增加了62.68万元,增加了41.4%,主要原因是政府采购服务支出增加,主要是办机关及事业单位发生的物业服务费。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6.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人防办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