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
  •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
  • 编辑:人防网管1
  • 信息来源: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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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3年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492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本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  公开内容

      第五条 根据国家人防办《关于不公开人防经费预决算信息的通知》(国人防〔2012〕538 号)要求,人防经费预决算信息不属于公开项。因此,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三)“三公”经费应将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上下两年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向社会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应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 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按政策要求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按政策要求逐步公开资产管理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探索建立国有资产公开制度。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本部门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本部门应当及时在本级政府的门户网站上公开或通过新闻发布、报刊等方式公开。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本部门公开。

      第八条 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工 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第二部分   辽宁人防指挥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为省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省人防指挥所、省直机关疏散基地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二)为人防信息化建设、科研开发、战备演练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三)承担9301人防工程设施、设备维护等工作。

      (四)承担全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事故调查处理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及国家人防办交办的国家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事务性工作。

      (六)承担全省人防工程造价审核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省人防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322.8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22.8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322.8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1322.8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上年增加385.9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新增在职人员2人,23年度绩效工资纳入预算。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3年,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项目0万元。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运行经费预算为164.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维护费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4.96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费4.96万元,比上年无变化。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2年

    2023年

    合计

    4.96

    4.96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96

    4.96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4.96

    4.96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2023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项目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五部分  2023年辽宁省人防指挥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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