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收支预算批复总表
二、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收入预算批复总表
三、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支出预算批复总表
四、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按功能科目批复总表
五、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批复表
六、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拨款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七、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央提前告知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支出批复表
八、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支出批复表
九、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批复表
十一、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批复表
十二、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批复表
十三、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项目等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四、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债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五、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六、2017年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明细情况批复表
十七、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有关政策,起草人民防空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
(二)制定并组织落实防空袭预案,建立辅助决策系统;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重要经济目标防护措施。
(三)收集、研究、汇总人民防空信息,为政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工作提供信息保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与城市相结合的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地下防护空间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五)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民防空警报、通信建设规划、计划,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工作。
(六)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指导、监督群众防空组织的组建、训练和演习工作;
(七)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应用和交流。
(八)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
(九)协助地方党委和同级军事机关考察、任用下一级人民防空部门的领导干部。
(十)承办省政府赋予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关保障任务。
(十一)承办省政府和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
2、辽宁省人防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3、辽宁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4、辽宁省中街人防工程管理处
5、辽宁省人防工程造价审核中心
6、辽宁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第二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等。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2199.3万元。
二、关于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7万元。2017年预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0.3万元。 增加原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辽宁省中街人防工程管理处车辆运行费增加0.3万元,原因是单位车辆运行超过十年,车况老旧,维修及燃油费用增加。
三、关于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2016年和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预算收入168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1.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98.1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2199.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64.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435万元。
2016年预算支出1689.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2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6.6万元。2017年预算支出219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5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85.4万元。
2017年和2016年预算收支同比增加509.9万元,预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增加176.2万元,在职和退休人员增资。相应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二是公用经费增加333.7万元,主要是物业管理费和信息化维护费等经费类项目划转至基本支出管理形成。
四、关于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以及政府采购等重要事宜情况说明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32万元;政府采购支出预算115万元,包括物业管理费67万元,网络租赁费4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以外的收入。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