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锦州黑山县人防办主任来电咨询:县区是否有易地建设费收缴审批权?
省人防办执法监督宣传教育处副处长孟庆辉解释:按照辽宁省《人防法》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按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市人民政府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易地修建;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确有困难的,经省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缴纳易地建设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易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