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经与省物价局沟通研究,确定将我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下调15%。于8月25日完成了《关于降低我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的会签工作,定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执行新的缴费标准。9月4日,我办与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我省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8]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