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省人防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督导检查。通过深入扎实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系统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了办事效率,对外展示了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促进了人防全面建设。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落实,我办专门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周振库同志任组长,成员由秘书处处长和机关6个处室的负责人组成。办机关在秘书处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在全省人防系统成立信息公开报送员队伍,各市抽出1名工作人员担任信息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省办报送有关工作信息。全省人防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大力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
2、工作制度建立情况。按照省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加大了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建设。工作中,针对信息公开存在的规章制度不健全等问题,我们对《省人防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省人防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省人防办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省人防办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省人防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和《省人防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进行了进一步完善,为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3、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由于我单位的办公场所有限,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暂设置在秘书处的档案室。我们对每年的政府信息都进行专门登记统计,录入计算机,由专人负责保管,便于办事群众查阅。干部职工全年查阅文件信息130人次。
4、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社会群众对人防建设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人防工作透明度,全省人防系统结合“5.15政务公开日”、人民防空法颁布纪念日、全省“9.18”防空警报试鸣日等重大机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2013年“5.15政务公开日”期间,全省人防部门发放《人防办办事指南》、《人民防空政策法规汇编》、《人民防空行政许可项目审批指南》等宣传资料20万多份,解答群众咨询10万余人次,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整体提高,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全面性,不断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一是行政审批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全省人防系统行政审批已全部进入各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审批”、“窗口式办理”工作方式。坚持实行公示制,做到审批的标准、程序、时限公开,审批责任人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公开。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公开公示制、承诺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均告知其办理审批事项的承诺时限,此外还将人防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电话以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收费依据等文件在各市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有效克服了人防行政审批过程的随意性,方便了群众办事、群众监督,提高了人防工作效能。二是网上办事公开进一步强化。将人防部门的职能权限、执法事项、行政审批事项、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服务承诺等向全社会公开,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依托省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布人防有关审批事项,依法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省本级和各市人防部门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科学界定应当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属于应当公开还没有公开的,都尽快按规定纳入了公开目录。三是公开办公信息进一步准确。我办在办公楼大厅内设置了固定办公指南板和大屏幕显示器,定期刊载政务公开事项和办理结果。同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人防网页,将我办的概况、领导班子、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规章制度、招商项目、政务信息等情况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了公开。在公开的内容上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军事秘密、个人隐私外,一律如实予以公开。特别是一些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都及时向群众公开,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通过实行信息公开,群众办事方便了,机关工作效率提高了。2013年,我办通过人防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年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15713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工作中,我们坚持 “四个做到”:一是做到政策法规公开。在人防网站上把涉及人防建设与管理的各类政策、法规进行公开,广泛开展人防政策咨询,随时解答社会各界群众和有关人员提出的问题。二是做到建设项目公开。在大型工程建设上,各市人防部门除涉密项目外,各种建设项目按照要求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重点工程建设,成立专门的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招投标、材料采购、工程质量、资金拨付和竣工验收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工程建设中同步签订廉政协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防止各类腐败现象发生。对于大的建设项目和采购项目,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由办党组集体研究决定,购置大型设备实行政府采购,并予以公示。三是做到行政主体职能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省办和各市都开设人防信息公开网页,设立信息公开和办事工作指南专栏,公开机构设置,管理职能,领导分工,主要职责,工作目标,服务范围,办事程序、条件、依据、结果、纪律和联系方式,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方法及处理情况,实现了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四是做到重大事项公开。在招考录用公务员、大型平战结合工程的承包转让、人防商场及其它经营场所的租赁经营、开发利用人防工程的优惠政策等涉及广大干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上,我们都及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公开,并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鼓励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办党组及时组织调查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问题,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让广大干部职工真正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公开信息的种类不够齐全,内容不够全面。人民防空工作实行的是军队和地方双重领导机制,这就使得人防工作带有半军事化性质,因此,多数与人防业务相关的情报资料不允许公开。比如:人防工程的建设规模、地理位置、防护等级、人防组织指挥建设、信息化建设及其他战术技术要求等涉及国家秘密、军事秘密,不宜向社会公开。
在下一步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健全信息公开规章制度上下功夫,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继续在拓展信息公开的载体上下功夫,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辐射的范围更大,知晓的人群更多。比如开通人防微信平台,广泛进行人防宣传。继续在提高信息公开服务的质量上下功夫,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一个高标准的开局,有一个高质量的提高。
辽宁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