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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动办文书档案整理业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之三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1日  来源:锦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为进一步提升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省国动办计划开展文书档案整理工作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统称为投标人)前来报名。

  第一条 采购项目编号

  SRFBJZCG2024-052001

  第二条 采购组织类型

  单位自行组织。

  第三条 采购方式

  投标人邮寄或专人送达报价单,省国动办对比报价,综合考虑价格及服务等因素选择投标方。

  第四条 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数量:1个。

  项目拦标价11万元

  项目期限:5个月。

  第五条 任务要求

  工作内容:

  根据招标方需求对2020、2021、2023年度档案文书进行整理,共计约8000件。包含对文书档案的整理、编目、扫描备份、档案电子化、标签制作并与现有档案管理系统挂接,以及档案用品、消耗材料等,完成所有档案的整理规范工作。

  承担义务

  1.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不应该公开的信息,不得擅自对外透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2.切实为省国动办利益考虑,不得利用在工作期间获得的非公开信息或者便利条件,为本人及所在单位或者他人牟取利益。

  3.根据需要,保证出席省国动办召开的重要会议。

  4.合同签订之日起150个日历天内完成档案整理工作。

  5.档案整理工作需按照《档案法》《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辽宁省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实施细则》明确的规范标准,达到招标人验收要求。

  6.保证2人及以上业务人员专项负责省国动办档案整理工作,保证工作进度。

  7.业务人员需食宿自理,并提供必要的工作设备器材。

  第六条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依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年第2号)第二章第十一条,投标人需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投标人近2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军队及党政保密机关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验收报告)。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需要提供的资料

  具体附件内容及要求如下:

  1.报名表(A4纸型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A4纸型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A4纸型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A4纸型加盖公章)。

  5.报价表(A4纸型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手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打印照片,不限黑白、彩色。为保证清晰度,可分别持证拍摄并打印(A4纸型加盖公章)。

  8.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9.保密资质证书复印件(A4纸型加盖公章)。

  10.保密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1.近2年承接过军队及地市以上党政机关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协议书和项目完成验收报告,A4纸型加盖公章)。

  12.报价说明单。

  以上资料均为一份,其中,第6.”“7.”“8.”“9.”“10.”“11.”“12.所要求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其余资料在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官方网站(http://rfb.ln.gov.cn/)上下载附件,自制样表无效。

  投标人将以上所要求的资料装入大信封密封好,密封条处加盖印章,采用邮政快递方式或专人投送到以下指定地址。

  地址:皇姑区北陵大街45号省政府3号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86936530  18640195910

  第八条 时间截点

  收回资料时间:523日17:00分整。

  第九条 招标程序

  1.省国动办官方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2.投标人根据的要求,自行下载资料并填写。

  3.投标人在“第八条”截止前将“第七条”所要求的资料邮寄至指定地址。

  4.由省国动办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人依法依规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第十条 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的采购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无需提交保证金、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人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项目投标,一旦发现提供的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视为退出投标。

  3.本次项目以“确定投标人时间”为结束时间,会电话通知中标人,其他投标人不再通知和解释。

  4.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均视为已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同公告中的所有内容。

  5.如果在确定投标人的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将被视为恶意竞标,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86936530  18640195910

【附件下载】 附件:1.2.3.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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