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02月24日 来源: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我办对照《辽宁省2025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全面总结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成效
(一)健全制度根基,完善政策法规体系
制定省国动办《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涉企行政检查的措施》《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检查文书(示范文本)》,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关于废止一批政策文件的通知》(国人防建〔2025〕5号),梳理《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暂行规定》等废止文件和接续文件情况,印发废止文件目录。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国动办部门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责任和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普法经费保障,强化法治宣传。
(二)聚焦公平竞争,优化市场营商环境
持续改善国动领域法治环境,在广泛征求各处室意见建议基础上,编制《省国动办2025年度持续改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决胜之年决胜之战专项工作方案》,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提供服务保障。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健全审查机制,明确审查范围、标准、流程和责任主体等,对出台的政策措施是否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对市场竞争状况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估;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加强审查把关,防止出现不公平竞争问题。按要求定期梳理存量文件,每季度向省司法厅报送“净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三)规范涉企执法,助力企业减负增效
完成全省国动办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进一步规范国动办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开展省国动办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发《辽宁省国动办系统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全省国动办系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组织案卷评查,通报典型案例。制定《省国动办系统2025年度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方案》,成立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和现场指导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对22个市、县(市、区)国动办开展了年度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印发省国动办系统《关于进一步做好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并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清理自查。
(四)强化能力建设,开展执法业务培训
着力提高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制定《省国动办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方案》,组织开展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执法实务培训,邀请专家和律师进行专题授课,全省国动办系统482人参加培训。印发省国动办《关于开展2025年度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学习培训的通知》《省国动办关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线上培训的通知》,组织开展执法队伍培训,充分利用“法治教育”在线和干部在线学习平台,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了系统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
(五)注重风险防控,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坚持将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抓手,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先后受理大连某居民、浙江某居民履职申请,赴大连市与当事人面对面沟通,现地监督指导有关市县国动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要求切实解决居民难题,明确期限,化解行政纠纷,有效妥善处理行政复议,规避出庭应诉风险,有效回应群众诉求,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主要做法得到省司法厅的肯定。
(六)加强日常监督,提升执法指导实效
扎实抓好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印发《省国动办系统2025年度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省国动办系统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工作的通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明确整改时限,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向各市县区国动部门征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通报正面典型案例2例,发挥优秀典型案例示范作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资质考试,做好执法证的申请和申领工作,在“辽宁省行政执法管理与监督云平台”系统录入更新执法人员的信息并进行公示。
二、法治政府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和成效
(一)严格执行政策法规,规范处置老旧人防工程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人防办早期人防工程处置导则》,指导各市国动办对人防工程开展调查检测、评估鉴定和分类处置。印发《全省人防工程普查工作导则》,在聘请专家集中授课的基础上,到各市工程现场教学讲解普查技术要点和工作方法,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着力提高人防工程一线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素质,为夯实人防工程普查数据奠定基础。指导各市国动办推进早期人防工程分类处置和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积极向国家争取资金支持。
(二)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
积极推进全省人防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工作,及时发布《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5版)》,指导各市国动办逐步完善审批平台事项建设。将全省新增人防工程建设面积纳入年度绩效任务,全年新增人防工程建设面积89万平,为社会提供停车位2.2万个,有效缓解了社会停车难问题。持续开展易地建费委托审批督导,全年完成14个市本级的督导检查任务;制定下发《辽宁省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质量监督工作导则(试行)》,强化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审批、质量监督、联合验收等环节监管,提高人防工程建设质量安全。
(三)突出安全工作重点,整治人防商场消防隐患
深刻汲取辽阳“4·2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贯彻全省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和辽委办传发〔2025〕40号文件要求,制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开展人防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方案》,明确4个方面38项具体措施,以人防商场消防安全为重点,组织全省国动办系统扎实开展人防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省国动系统累计组成107个工作组、出动人员4663人次、检查工程2286项、发现和解决了问题隐患1844个,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行业企业监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编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指导手册》《辽宁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工作导则》,统一规范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全省国动办系统开展人防工程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知识竞赛,参加全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并获优胜奖;聚焦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建设、人防工程领域消防集中整治问题开展系统专项培训,有效提升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监管能力;聘请消防专家对全省人防商场和防护设备企业进行督导帮扶,提高行业企业自我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亮点工作
(一)推进军事设施保护专项立法,健全军地协同机制
强化军事设施保护立法保障,将《辽宁省军事设施保护实施细则》作为年度重点立法项目全力推进,申报2026年度立法项目计划,完成立项申请报告、草案等相关材料,立法计划已通过省司法厅审核。《实施细则》明确了军地各有关单位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建立了军事设施保护定期例会、联合办文、信息互通、要事会商等协同联动制度,推进军事设施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二)统一全省国防动员执法实操范本,实现执法规范化
针对行政执法中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编制了《辽宁省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行政检查文书(示范文本)》等一套完整规范的实操文本,以编制工作指南和制度案例汇编为指引,加强执法精准指导,实现了从理论要求到操作细则的有效转化,为全系统执法人员提供了清晰、统一、权威的工作标准。
(三)完成海洋安全维权关键课题攻关,深化涉海法治研究
聚焦涉海维权领域核心问题,针对有效整合海洋维权力量、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加强军民协同等关键问题,探索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的海洋安全法治理论框架与应用路径。指导并会同大连市国动办、大连海洋大学完成“海洋安全和涉海维权的法律问题研究”课题研究,助力海洋维权法治实践。
(四)首创军事设施保护进公务员培训,打造国防动员教育辽宁样板
我省首次将军事设施保护纳入公务员培训内容,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报告、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持续提升公务员队伍依法保护军事设施观念意识和能力水平。此项举措开创了具有辽宁特色的军事设施保护教育培训先例,营造了党员干部关心重视国防动员工作良好氛围,为促进全省国防动员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五)扎实开展执法质量提升行动,获省级会商机制表扬
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作为近年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审议《全省国动办系统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和具体任务。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建立台账管理和定期报告制度,按时报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中期和年度评估,强化跟踪问效。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会商机制办公室在中期工作情况的通报中对省国动办工作开展情况提出了表扬,全省国动办系统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得到全面提升,为促进全省国防动员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四、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理念树立与运用尚未完全到位,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不足,“三项制度”和“一基准四清单”制度的落实力度还需加强,专业执法人才储备不足,特别是应对复杂案件和新兴领域的专业能力培训需要加强。
五、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推进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始终将推进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年召开44次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动员的重要论述等,组织学习法治建设有关文件,不断深化认识,提高站位。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的方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相关政策法规,强化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意识。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思维与责任落实,筑牢依法行政思想根基
持续深化全员法治意识培育,着力提升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破解难题能力,切实把依法治理贯穿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全过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与载体,不断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强化执法制度与行为规范,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水平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地见效,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四张清单”制度,确保惩罚适当,持续推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标准化;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作水平、法制审核人员的审核水平,严格把好审查关,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三)强化执法监督与能力建设,保障行政执法质量效能
常态化开展系统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工作,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强化对行政执法过程的全方位指导和监督;采取以案释法、开展执法业务评比等举措,把执法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内容组织开展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
(四)强化重点领域与专项治理,深化行业依法管理实践
依法稳妥推进早期人防工程分类处置,建立典型案例范本,推动历史遗留问题有序化解;持续提高人防工程消防安全质量效能,消除安全隐患;突出规划审批、质量监督和联合验收等环节,加强全省在建人防工程监管;持续推进人防工程领域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