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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法律顾问选聘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3日  来源: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的通知》(辽法办发 〔2025〕4号)要求,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通过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选聘程序,确定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为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拟聘法律顾问,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聘律师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反映情况。为便于了解情况,请反映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同时提供相关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对匿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与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

  问题反映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话:024-86936522

  电子邮箱:dzzw03.lnrf@ln.gov.cn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3号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综合法规处。

  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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