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年11月03日 来源: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 的通知》(辽法办发 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2025〕4号)要求,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通过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审等选聘程序,确定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为省国防动员办公室拟聘法律顾问,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1月9日。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拟聘律师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反映情况。为便于了解情况,请反映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同时提供相关真实准确的佐证材料。对匿名反映问题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与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
问题反映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话:024-86936522
电子邮箱:dzzw03.lnrf@l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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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11月3日